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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南师范大学财政处《湖南师范大学公务交通经费治理措施》

宣布人:邓轶芳日期:2020年11月30日 16:36浏览数:

校行发达字20201

 

关于印发《湖南师范大学公务交通经费

治理措施》的通知

 

各二级单元:

《湖南师范大学公务交通经费治理措施》已经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予印发施行。

 

 

湖南师范大学

2020116

 

 

 

 

 

 

湖南师范大学公务交通经费治理措施

第一条 为建设健全学校公务交通经费支出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交通经费治理,凭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革新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事业单元公务用车制度革新事情实施意见>的通知》(湘车改20181号)及学校公务用车治理有关划定,结合学校经费预算、报销等方面的制度划定,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称公务交通经费,是指在行政治理、后勤保障等种种公务运动中使用学校车辆、租赁社会车辆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经费支出,主要包罗车辆运行支出、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补助支出、车辆购置摊销支出、实报实销交通费支出、单元租车费等其他支出。

第三条 公务交通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遵循实事求是、厉行节约、总额控制、实报实销的原则,统筹部署,合理使用。

第四条 公务交通经费预算治理。

公务交通经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划块治理。由后勤治理处统一归口,卖力将人事处、运输服务中心等经费划块部门体例的经费预算方案进行汇总,统一体例并申报年度公务交通经费总预算。

1.车辆运行支出预算,主要包罗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路桥费等,由运输服务中心制定全校公务用车运行用度定额尺度,并向归口治理的后勤治理处申报年度经费预算。

2.司勤人员支出预算和公务交通补助预算。人事处凭据省公务用车革新的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机构设置、人员体例和事情岗位等情况体例并向归口治理的后勤治理处申报年度经费预算。

3.车辆购置摊销支出预算。学校运输服务中心凭据车辆购置摊销政策体例全校年度公务车辆购置摊销计划,并向归口治理的后勤治理处申报年度经费预算。

4.单元租车费等其他支出预算。为确保学校事情正常运转,运输服务中心凭据学校车辆现状,统筹部署全校租赁车辆支出预算。

5.实报实销支出预算。学校公务交通经费总预算扣除车辆运行支出、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补助、车辆购置摊销支出、单元租车费等其他支出预算后即为该项经费预算。财政处凭据省公务用车革新的相关文件要求及二级单元人员组成情况统筹部署。

第五条 公务交通经费报销治理。

公务交通经费报销必须在学校公务交通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内,严格凭据相关划定治理。

1.车辆运行用度(保险费、燃料费和维修费、停车费、路桥费等),严格凭据预算定额尺度据实报销。

2.司勤人员用度(含司机人为、津补助及相关福利用度),按学校人为及绩效分配政策据实发放。

3.公务交通补助,按政策划定可享受补助的人员及尺度据实发放。

4.车辆购置摊销用度严格凭据政策划定的用度摊销年限、规模据实列支。

5.租赁车辆用度等其他报销。因单元业务需要,校内公务车辆不足以保障的,租赁车辆用度按经费审批权限治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凭行程明细单(滴滴打车等)、《湖南师范大学公务交通用度申请及结算单》(附件)和正规发票据实报销,租赁车每公里的单价用度不能高于学校同类公车的单价用度。

6.实报实销交通费

市内公务出行应优先选择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确因业务需要可选择出租车,经单元审核后据实报销;使用校内车辆的,各单元应凭《湖南师范大学公务交通用度申请及结算单》,在公务交通经费预算额度内定期集中结算。

第六条 涉及差旅费、主(承)办聚会会议费、主(承)办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的交通费,应执行相关用度的具体治理措施,不列入学校公务交通经费。

第七条 科研经费中列支的交通费报销按上级有关划定和校内相关科研经费治理措施执行。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应当增强对公务交通经费预算执行和用度报销情况的监视检查,依法处置惩罚、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第九条 本措施由财政处卖力解释。

第十条 本措施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公务交通用度申请及结算单


 

 

上一条:转发湖南师范大学财政处《报账指南》

下一条:转发湖南师范大学财政处《关于2020年年终关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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